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毕业生社会保障卡及城乡居民医保的重要说明

作者: 时间:2021-06-04 点击数:

关于毕业生社会保障卡及城乡居民医保的重要说明

各二级学院、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1届毕业生即将毕业,为保障学生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不因离校受到影响,现将社会保障卡及社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社会保障卡。如学生毕业后工作、生活、攻读更高学历需要去到十堰市以外的地方,建议注销(挂失)社保卡,注销(挂失)流程如下:

(一)学生持有“社会保障卡”

1.网上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或登录http://zwfw.hubei.gov.cn/

2.找到“社保卡”版块

3.  选择“社保卡注销”

4.选择办理地点

5.选择“查询办事指南”

6.选择在线办理

7.按步骤填写相关信息办理注销即可(需注册,实名认证)

 

 

(二)学生  “社会保障卡”遗失的

参考注销流程,第二步选择“社保卡正式挂失”

二、十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2021届毕业生参加的“十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到期日为20211231日。如学生在到期前因病需要异地住院的,可以联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入职后,部分单位会因办理职工社保需要学生注销十堰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请学生务必确定单位缴纳保险后的开始时间后,在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注销手续,以保证医保待遇的延续性。一旦注销,将失去保障

3、城乡居民保险的注销,需要持身份证,到十堰市医保局咨询办理,可代办(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注销社会保障卡和注销“十堰市城乡居民医保”是两件事情。注销卡片不影响医保的效用,注销医保则是主动放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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