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报销2021-2022年学生门诊医药费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2-05-09 点击数:

关于报销2021-2022年学生门诊医药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学校近期将报销2021-2022年度学生校外门诊医疗费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销对象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中,“在校”参加2021-2022年“十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科技学院学生参照本通知执行。

二、准予报销的门诊票据期间范围

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学校规定的校外门诊费用(寒暑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三、校医院集中审核票据时间安排

2022年6月1日-2日

四、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的时间和程序

2022年6月6日至6月8日。

五、注意事项

1.办理学生医疗费用报销的具体规定按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医疗保障管理办法(暂行)》(2021年9月修订版)。请注意报销上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300元/人,其他学生200元/人。

2.未在校参加当年城乡医保学生不予办理报销,请各院、系辅导员老师按照参保名单审核(具体名单见学生资助群共享)。

3.学生将发票收集整理完毕后,到校医院审核,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报销时以院系为单位提供包含学号、姓名、金额、银行卡(只接受学生本人工行卡)、联系方式等汇总表格(附件1)。

4.请各院报销时以院、系为单位(不接待个人),按照信息表格顺序将相关发票粘贴至粘贴单上。

5.疫情期间报销时,请遵循财务报销相关规定。

六、附件

2022学生医药费用补贴发放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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