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2023届毕业生社会保障卡及城乡居民医保的重要说明

作者: 时间:2023-05-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3届毕业生即将毕业,为保障学生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不因离校受到影响,现将社会保障卡及社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领取电子医保凭证

学生毕业离开十堰,省内社保卡可以继续用,省外激活医保电子凭证(省内也可以激活电子凭证)。具体参考激活流程:https://xgb.huat.edu.cn/info/1103/1564.htm。学生如想注销社会保障卡,请到相应银行柜面办理注销手续。

二、十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2023届毕业生在校参加的“十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到期日为2023年12月31日。如学生在到期前因病需要异地住院的,可以联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0719-8245345)。

2.学生入职后,部分单位会因办理职工社保需要学生注销十堰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请学生务必确定单位缴纳保险后的开始时间后,在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注销手续,以保证医保待遇的延续性。一旦注销,将失去保障

3.在校参加的城乡居民保险,如要注销,请致十堰市张湾区医保局咨询办理0719-8529889,0719-8519938;其他自行参保的注销请咨询当地医保部门。

三、注意事项

注销社会保障卡和注销“十堰市城乡居民医保”是两件事情。注销卡片不影响医保的效用,注销医保则是主动放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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