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04-1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科技学院、研究生工作部:

为加强与企业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管理办法》及各类社会奖学金评选办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工作安排,现决定启动2022-2023学年各类社会奖助学金评选,根据各类社会奖助学金协议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学习勤奋,积极上进,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5.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学生阳光健康跑完成情况、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等。

二、社会奖学金种类

(一)东风零部件·孟少农奖学金

(1)旨在弘扬孟少农精神,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优良学风,培养知识、能力、素养三位一体的专业人才;

(2)“东风零部件·孟少农奖学金”分为优秀学业奖与励志助学金两个类别。优秀学业奖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全校共50人;励志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全校共30人。各学院按评审流程评审推荐,学校依据学生表现开展综合审定;

(3)评选办法参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东风零部件·孟少农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附件1)。

(二)东风·孟少农奖学金

(1)旨在弘扬东风文化,传承我校奠基者孟少农院士投身中国汽车事业和汽车工程教育的奉献精神,激发广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营造优良学风,培养知识、能力、素养三位一体的专业人才;

(2)全校共评选100人,奖励标准2000元/人。各学院按评审流程评审推荐,学校依据学生表现开展综合审定;

(3)评选办法参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东风·孟少农奖学金”评定暂行办法》(附件2)。

(三)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

(1)由武汉恩卡普汽车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旨在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汽车产业人才;

(2)“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分为“奖学金”和“助学金”两类,标准都是人均2000元/人。“奖学金”全校共100人,助学金50人,仅针对汽车工程学院学生(捐助方要求)。各学院按评审流程评审推荐,学校依据学生表现开展综合审定;

(3)评选办法参照《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附件3)。

三、名额分配

四、评审流程及日程安排

(一)评审流程

1.学院评审。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组织参评工作小组认真学习相关评定办法,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各项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认真组织评审,并对初评结果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二级学院工作领导小组要严格把关申报材料真实性,要组织专人对二级学院上报学生材料进行逐一评审、核实后方可上报;

2.校级审定。各类材料统一以学院为单位签字盖章后报送,学校对各学院申报材料进行汇总后,统一审定,全校获评结果将通过学工部网站公示5日后,报学校审批。

(二)日程安排

1.2024年4月10日:资助管理中心将指标分解到各二级学院,各二级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的奖助学金评审组织实施办法;

2.2024年4月11日,各二级学院依据相关政策,开展奖、助学金评审工作。推荐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班级提出申请,递交申请表(申请表见附件,正反一页为准),并将结果在班级范围内进行公示;

3.2024年4月22日-26日,学院、全校同时进行公示;

4.2024年5月6日,报学校审批;

5.2024年5月7日起,上报学校基金会安排发放。

五、注意事项及资金发放说明:

1.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多渠道对各类奖助学金评审政策进行宣传,务必让学生了解整个评审政策、过程(如蓝恩助学金仅面向汽车工程学院学生申请等),提醒学生及时关注,有问题及时反映。投诉反映渠道建议应当从二级学院开始,无法解决或解决不满意的再向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2.二级学院在评审时要等额一次性评审,不得预留机动指标,不得以“学生轮流分年受助”进行评审,不得截留奖助学金作为班费或安排学生平分奖助学金,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奖助学金,不得用于请客吃饭、送礼或购买奢侈品。老师不得参加受助学生的宴请或接受礼物;

3.此次评选的各类助学金在评审时,优先资助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各学院要把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4.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实行民主评议:一般根据综合测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由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审核后报送学校审批的方式。各二级学院要保存民主评议的详细书面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民主评议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5.同一评选年度内,原则上上述各类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上述各类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之间不能重复获得,如果有特殊情况兼得,请学院出具说明,一并公示。

6.各二级学院至少需要采取宣传栏、院系网站两种方式进行公示,在公示期间,需要公布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投诉方式,公示后要保存公示有关资料。如采取张贴公示的,要拍摄公示情况的相片留存,如在网站公示的,要截取网站图片留存。公示时,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相关信息;

7.申请资助学生必须作出诚信承诺,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并承诺遵守校纪校规;确保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准确无误;

8.近几年,电信诈骗事件频发。学校资助中心提醒各位学生,上述资金由捐助方直接捐助到学校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学校只会通过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收集学生银行卡信息,不需要收取任何“手续费”、“咨询费”,更不需要缴纳“税金”;

9.根据评选通知第一条(评选基本要求),青年大学习、阳光健康跑参与率任意一项低于80%的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六、上报材料及附件

1.相关汇总表(一式2份,报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2.所有申请学生填写相关申请审批表,并严格按照填写说明填写表格(一式2份,以正反一张纸为原则,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

3.班级会议记录(一份,纸质文档),请注意,各学院可以通过一次班会评选推荐所有奖助学金,但班会记录为每一项社会捐赠准备好复印件,需要上报捐助方;

4.所有受助学生,需提供一份个人成长经历及获奖获助心得(请学生认真撰写,如有不符合要求,直接取消资格);

5.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吴媛媛公文系统邮箱,纸质版送一站式服务大厅。

七、其他要求

为确保做到“政策公平、分配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示期间公布学校资助中心举报电话,如有各类关于上述奖助学金评选的问题,请拨打0719-8245345,或发送邮件至634460830@qq.com。



                                      学工部

                                      2024年4月10日


  • 附件【附件汇总.zip】已下载

 Copyright©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湖北汽车工业学院版权所有 鄂ICP备1001407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