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HUATers,学校紧扣学生健康发展的教育目标,构建了“奖、助、贷、勤、补、免”六位一体的全方位资助体系。我们为大家制作了一份资助政策全攻略,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国家资助政策
1.国家奖学金
奖励对象: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二年级及以上优秀在校学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10000元。
开展时间:每年10月。
2.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对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及以上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奖励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
开展时间:时间为每年10-11月。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经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困难生、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
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700元,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将资助等级分为3档,一等4800元,二等3700元,三等2600元。
开展时间:每年10-11月。
(2)退役士兵助学金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3700元。
开展时间:每年9-10月。
温馨提示:
1.非退役士兵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的,需申报当年的贫困认定并评上对应的贫困等级!
2.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虽然不需要参与申报当年的贫困认定也可以直接获得3700元资助,但如果需要评选当学年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请务必申报当年的贫困认定!
4.贫困生认定
认定标准:学校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生资助政策,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类别、学费收费标准和十堰地区消费水平、学生日常消费需求等情况制订认定标准,划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档次为:家庭经济一等(特别贫困)、二等(贫困)和三等(一般贫困)困难学生。
开展时间:每年9月。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对象: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
贷款金额:原则上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申请金额不超过20000元。
温馨提示:
大学新生和在校生可在开学前(一般为每年7-9月)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贷款学生毕业后的前五年内可只需偿还利息不需还本金,自毕业第六年起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助学贷款年限可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已申请过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直接在网上申请续贷。申请助学贷款后,需将含六位数回执码在开学报到后上报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开展时间:每年7-9月(具体时间以当年公布为准)。
6.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应征入伍及退役学生。
申请流程:
(1)入伍后的学生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入伍通知书复印件。
(2)退役后仍在读的学生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退役通知书复印件。
资助标准:本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温馨提示:
1.该政策为一年一申报,每年10月前为申报时间,11-12月为上级审核、拨款及学校发放时间。
2.具体流程请查询学工部网站,点击资助流程《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士官、义务兵役学费补偿政策解读》进行查看。
7.毕业生助学贷款还款确认
确认对象:办理了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含本科生、研究生)。
业务介绍:每年毕业季开展毕业生还款确认工作,做好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增强学生征信意识,帮助学生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开展时间:每年5月。
8.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缴纳证明
申报对象: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全日制本科生。
业务介绍:为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的毕业生出具相关学费缴纳说明。
开展时间:每年6-7月。
社会类资助政策
9.东风零部件·孟少农奖学金
奖励对象: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本科生。
奖励标准:“东风零部件·孟少农奖学金”分为优秀学业奖与励志助学金两个类别。优秀学业奖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励志助学金资助标准为2000元/人。
开展时间:每年4月。
10.东风·孟少农奖学金
奖励对象: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全日制在读研究生、本科生。
奖励标准:2000元/人。
开展时间:每年4月。
11.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
蓝恩·恩卡普奖学金奖励对象:学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教本科生。
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3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
蓝恩·恩卡普助学金资助对象:汽车工程学院品行端正、家庭困难的在读学生。
资助金额:一等助学金3000元/学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学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学年。
开展时间:每年4月。
12.帕菲特进步奖学金
奖励对象:湖北汽车工业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全体在册在读大三年级以上(含大三年级)学生。
奖励标准:“启奋奖”3000元/人/学年;“启为奖”2000元/人/学年;“启思奖”2000元/人/学年;“启程奖”1500元/人/学年;“启航奖”1000元/人/学年;“启悟奖”500元/人/学年。
开展时间:每年4-5月。
学校资助政策
13.绿色通道
为切实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根据相关规定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对被录取入学,家庭经济确实困难、无法缴纳学费的新生,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温馨提示: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处可办理。
14.人民奖学金
奖励对象:全日制在校普教本科学生。
奖励金额:一等人民奖学金1200元/人·学年;二等人民奖学金800元/人·学年;三等人民奖学金600元/人·学年。
开展时间:人民奖学金每学期评定一次,每学期的人民奖学金在下学期开学的第一个月内评定完成。
15.优秀新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被学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统招优秀新生,并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完毕各项入学手续者。
奖励金额:一等奖:10000元/人,二等奖:5000元/人,三等奖:2000元/人,优秀奖:1000元/人。
开展时间:每年9月。
16.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校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报酬,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
温馨提示:勤工岗位一般每学期初发布,同学们可到心仪的用人部门报名。因岗位有限,贫困学生优先分配。
17.家庭困难新生资助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金额:生活补贴300元,生活用品资助200元,路费补贴300元等,合计最多800元。
开展时间:每年8-9月。
18.临时困难补助
(1)资助对象:家庭遭遇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财产严重损失,造成临时性经济困难;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每人不高于1000元标准资助。
(2)资助对象:学生父母(监护人)突然亡故、患重大疾病、遭遇意外事故或丧失劳动能力等,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影响其在校基本学习和生活;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每人不高于1000元的标准资助。
(3)资助对象:学生本人突发急重病症或遭遇意外事故,需要治疗费用较大,个人负担部分超出学生及其家庭承担能力;资助标准:原则上可根据病情轻重及费用情况一次性给予不高于2000元的资助。
19.其他奖学金
奖励对象:对于在校期间思想品德、学业成绩、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以及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奖励类别及标准:具体详见最新版《学生管理制度汇编》学生奖励办法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