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毕业生社会保障卡及城乡居民医保的重要说明(2022版)

作者: 时间:2022-06-0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2届毕业生即将毕业,为保障学生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不因离校受到影响,现将社会保障卡及社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学生毕业后工作、生活、攻读更高学历需要去到十堰市以外的地方,需要转为职工医保或其他原因需要重新办理的,首先需要注销(挂失)现有卡片,相关流程如下:

一、通过支付宝:学生登录支付宝,搜索“湖北智慧人社” ,进入后如下图。

     

下拉至底部“业务办理”模块,可以查询制卡进度(大部分学生社保卡片在初、高中时期已经完成),有卡在手选择“社保卡注销”,无卡在手选择“社保卡正式挂失”功能模块。

二、通过电话12333:直接拨打12333,根据提示进行注销

三、相关说明

12022届毕业生参加的“十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到期日为20221231日。如学生在到期前因病需要异地住院的,可以联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入职后,部分单位会因办理职工社保需要学生注销十堰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请学生务必确定单位缴纳保险后的开始时间后,在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注销手续,以保证医保待遇的延续性。一旦注销,将失去保障

3、城乡居民保险的注销,需要持身份证,到十堰市医保局咨询办理,可代办(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注销社会保障卡和注销“十堰市城乡居民医保”是两件事情。注销卡片不影响医保的效用,注销医保则是主动放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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