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做好在校生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4-11-0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科技学院、研究生院、继续教育学院、武汉襄阳产学研基地并全体学生: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鄂医保发〔2024〕36号)要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工作已全面启动。为切实维护我校学生医疗保障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2021-2024级全体在校生(含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缴费标准

202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400元/人/由学生自主申报并完成自主缴费

三、缴费时间

参保缴费时间2025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集中缴费期为2024年9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四、缴费渠道

支付宝APP、“鄂汇办”APP

、保障期限

学生保障期: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缴费工作流程

各二级学院务必通过网站、班级群、主题班会、周末晚点名等多种途径宣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告知同学们缴费流程。确保每一位同学均了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并熟悉相关操作流程。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一项以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补助的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是惠及全体学生的福利性的医疗保险制度。把在读大学生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是构建和谐校园、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大学生健康水平的重要举措。各学院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指定专人落实这项工作,认真把工作做实做细,充分利用周日晚点名、主题班会等集中方式宣传医保相关政策并布置参保工作,切实把国家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全面动员,覆盖全员。为配合落实“全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各学院要积极鼓励和动员学生参保,要把政策宣讲到每一位在校学生,将在校学生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认每位学生通过在校或在生源地参与医保,确保本学院学生参保率达到100%覆盖;对不在校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短信或微信等方式宣传到本人,防止出现因信息不畅而漏保;其他未参保的同学,由各学院辅导员、班主任主动联系对接学生家长,逐一签写不参保承诺书,履行告知职责,学院做好纸质材料存档备案;各学院于12月31日前完成2025医保缴费统计表格、学院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情况汇总信息表(后期发给学院,电子版及纸质版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其他事项说明

(一)若学生有开具参保证明的需求自行通过楚税通、鄂汇办等参保渠道查看相关记录与发票。

(二)学生医保可享受待遇时间与普通居民医保一致,按照自然年度计算。即不管新老生,目前缴纳的是2025年度医保,享受待遇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

)自2025年起,除新生儿等特殊群体外,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设置参保后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其中,未连续参保的,每多断保1年,原则上在固定待遇等待期基础上增加变动待遇等待期1个月,参保人员可通过缴费修复变动待遇等待期,每多缴纳1年可减少1个月变动待遇等待期,连续断缴4年及以上的,修复后固定待遇等待期和变动待遇等待期之和原则上不少于6个月。在待遇等待期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以支付;

)无故未参保学生且不签写自愿放弃承诺书的,不具备学校各类评先评优评奖评助参评资格;未参保学生不享受学校校医院定点门诊的医疗优惠待遇。未尽事宜由资助中心根据相关上级医保部门政策予以解释;

)2025年度医保参保手续完成后,成功参保名单将发放给各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便于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学院、学校查阅。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业务咨询拨打0719-8529889、8519938。

 

附件一:2025年度放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承诺书

附件二:支付宝APP、鄂汇办APP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流程

 

学生工作部

2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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