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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6-10-2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与企业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根据《湖北汽车工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及《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安排,现启动2024-2025学年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要求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学习勤奋,积极上进,注重自学能力、动手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

5.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学生阳光健康跑完成情况、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等。

二、参评对象

我校2023级、2024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本次评选对应2024-2025学年,2025年、2026年入校的学生<含专升本、二学位>不具有参评资格)。

三、发放标准

“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分为“奖学金”和“助学金”两类。

1.蓝恩·恩卡普奖学金发放标准: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其标准为:一等奖学金3000元/学年;二等奖学金2000元/学年;三等奖学金1000元/学年。

2.蓝恩·恩卡普助学金发放标准:助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其标准为:一等助学金3000元/学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学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学年。

四、名额分配

各二级学院在上报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人选材料时,应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名额上报,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五、评审程序

1.学生本人填写《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申报表》(附件3),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成绩单、获奖证书、家庭情况证明等)。  

2.班级民主评议,确定推荐名单。由班主任、辅导员主持召开专题班会,进行民主评议。班级民主评议时要求参加人数不少于全班学生的2/3,参加评议学生的1/2以上同意后方能推荐。班级出具评议过程的书面材料,将结果在班级公示3天后报送各二级学院审批。

3.各二级学院对推荐名单进行审查公示7天,公示期满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获评学生名单进行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满后上报学校基金会安排奖金发放。名单报武汉蓝恩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备案。

六、时间安排

1.2026年10月20日—11月4日:完成学生申请、班级、辅导员(班主任)推荐以及学院评比推荐工作;

2.2026年11月5日—11月11日:二级学院公示;

3.2026年11月12日—11月14日:校级公示;

4.2026年11月16日起,上报学校基金会安排发放。

七、注意事项及资金发放说明

1.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多渠道做好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评审政策宣传解读工作,确保学生知晓评审政策、流程及要求,引导学生及时关注通知。异议须先向所在二级学院反映;对学院处理结果不满意或问题无法妥善解决的,可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2.二级学院在评审时要等额一次性评审,不得预留机动指标,不得安排学生轮流分年度受助,不得截留奖助学金作为班费或安排学生平分奖助学金,要指导学生正确使用奖助学金,不得用于请客吃饭、送礼或购买奢侈品。老师不得参加受助学生的宴请或接受礼物。

3.评审助学金时,优先资助“十三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十三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4.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评审实行民主评议:根据综合测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由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审核后报送学校审批。各二级学院要保存民主评议的详细书面记录,做到有据可查,民主评议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保护学生隐私。

5.同一评选年度内,原则上蓝恩·恩卡普奖学金、东风零部件·孟少农优秀学业奖、东风·孟少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不能重复获得;蓝恩·恩卡普助学金、东风零部件·孟少农励志助学金、国家助学金之间不能重复获得,如果有特殊情况兼得,请学院出具说明,一并公示。

6.各二级学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公示,公示期间同步公布监督联系方式,妥善留存公示材料。如采取张贴公示的,要拍摄公示情况的相片留存,如在网站公示的,要截取网站图片留存。公示时,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相关信息。

7.申请资助学生必须作出诚信承诺,保证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

8.近几年,电信诈骗事件频发。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特此提醒: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资金由捐助方直接捐助到学校账户,由学校财务处发放到受助学生银行卡;学校只会通过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收集学生银行卡信息,不需要收取任何“手续费”“咨询费”,更不需要缴纳“税金”。

9.根据本次评选基本要求,阳光健康跑未完成学生不具备参评资格。

八、上报材料及附件

1.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发放明细汇总表(附件4)(一式2份,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纸质版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申报表》(附件3)(一式2份,建议双面打印,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纸质版需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班级会议记录(附件5)(1份,纸质文档,纸质版需加盖二级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公章)。

4.经二级学院审核确定推荐的学生,需提供个人成长经历及获奖获助心得(成长经历与获助心得各1份,纸质文档及电子文档。请学生认真撰写,如有不符合要求,将会取消资格)。

5.所有电子版材料,由二级学院统一打包压缩发送至吴媛媛公文系统邮箱,纸质版送南校区“一站式”学生服务大厅。

九、其他要求

为确保做到“政策公平、分配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公示期间,如有各类关于上述奖助学金评选的问题,请拨打0719-8245345,或发送邮件至634460830@qq.com。

 

附件:1.2024-2025学年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管理办法

3.湖北汽车工业学院蓝恩奖・恩卡普(助)学金申报表

4.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发放明细汇总表

5.蓝恩·恩卡普奖(助)学金班级会议记录

 

                                    学工部

                                                                   202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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