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毕业生社会保障卡及城乡居民医保的重要说明
各二级学院、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21届毕业生即将毕业,为保障学生相关医疗保险待遇不因离校受到影响,现将社会保障卡及社会城乡居民医保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社会保障卡。如学生毕业后工作、生活、攻读更高学历需要去到十堰市以外的地方,建议注销(挂失)社保卡,注销(挂失)流程如下:
(一)学生持有“社会保障卡”
1.网上搜索“湖北政务服务网”,或登录http://zwfw.hubei.gov.cn/
2.找到“社保卡”版块
3. 选择“社保卡注销”
4.选择办理地点
5.选择“查询办事指南”
6.选择在线办理
7.按步骤填写相关信息办理注销即可(需注册,实名认证)
(二)学生 “社会保障卡”遗失的
参考注销流程,第二步选择“社保卡正式挂失”
二、十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1、2021届毕业生参加的“十堰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到期日为2021年12月31日。如学生在到期前因病需要异地住院的,可以联系学校,办理相关手续。
2、学生入职后,部分单位会因办理职工社保需要学生注销十堰市城乡居民医保的,请学生务必确定单位缴纳保险后的开始时间后,在办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注销手续,以保证医保待遇的延续性。一旦注销,将失去保障。
3、城乡居民保险的注销,需要持身份证,到十堰市医保局咨询办理,可代办(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注销社会保障卡和注销“十堰市城乡居民医保”是两件事情。注销卡片不影响医保的效用,注销医保则是主动放弃保障。